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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章 上山打老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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雄鸡一唱天下白。

李子牧在鸡叫声中缓缓醒来,揉揉惺忪的睡眼,王春梅已经不在床上。

习惯性的看了看视野中的雷电源。李子牧差点儿没从床上跌下去。雷电源再次恢复。这一次竟然全部变成了橙色。

雷电源升级!

“呵呵,果真是好事成双啊!昨天晚上和嫂子yi夜欢爱,雷电源是不是因此而升级的?”

李子牧喜滋滋的想着。觉得很有必要再用实践来证明一下。

“小兄弟,只好再辛苦你一夜喽。”

李子牧嘿嘿一笑。满意的穿上了裤子。

悉悉索索穿好衣服。李子牧下楼一看,王春梅正在厨房里忙着做饭。很显然李子牧一夜的灌溉没有白费。王春梅的脸娇艳动人,看上去比以前更加红润细腻,眉眼也是一片舒展。看上去很开心的样子。

只是动作却不如先前利索。

“嫂子可真勤快。”

想到昨天晚上的疯狂。王春梅还能这么早起来做饭,李子牧心里就是一阵幸福。

“小木,你睡醒啦。”见到李子牧下来。王春梅将盆子接满水:“来,快过来洗把脸。饭很快就要好了。”

李子牧胡乱在脸上擦了一把,抬起头的时候。刚好看到王春梅在灶台前的背影。或许是昨晚消除了害羞的心理,王春梅在李子牧面前的穿着变得很宽松。简简单单的一件睡衣套在身上,雪白的小腿顿时曝露在李子牧眼前。

不过让李子牧眼发直的是王春梅那丰满的臀部。

王春梅此时正微微欠着身子。那浑圆的臀部顿时变得俏立起来,就连宽松的睡衣短裤似乎都无法包住。诱人的股沟随着衣服的拉离渐渐露了出来,李子牧能够很显然的看到王春梅里面没有穿小裤裤。

这简直是在诱人犯罪啊!

李子牧鼻血上涌,走过去便从后面抱住了王春梅。

“要死啦!快放手,我在做饭呢。”王春梅轻轻挣扎了一下,不过感觉李子牧抱得很紧,挣扎了一下没松开,她便果断放弃,任由李子牧这么抱着。

埋在王春梅的粉颈间,李子牧深吸了一口气,那股熟悉的香味,经过了睡梦的阻隔,再次回到李子牧的身边,这让他不由想起了昨夜的疯狂和迷乱,眼神中已是血丝满布,小伙伴也渐渐抬起头来。

“嫂子。”

李子牧在王春梅耳边轻唤道,顿时便感觉到王春梅身上一震。李子牧知道这是王春梅已经有所反应,于是不再犹豫,张嘴便从她脖颈上吻了过去,双手也没有闲着,从那纤细的腰间攀上双.峰。

轻揉慢捻细抚.摸,李子牧的技术渐渐纯熟。

“唔唔唔——”

王春梅小嘴发出了销.魂的喘息

感觉火候已经差不多,李子牧的手渐渐穿过宽松的睡衣,缓缓的向下探去。王春梅的小腹平坦又光滑,经过了昨夜的接触,王春梅已经不会再出手阻止,李子牧的手几乎是滑下去的。

“啊!”

李子牧的手一路向下,两根手指刚要有所动作,王春梅便皱着眉头发出了一声娇呼,就连上面的亲吻也被迫打断。

“痛!”

王春梅轻轻拨开他的手,好不容易调动起的情yu已然消失。

“嫂子,我想。”

李子牧急急叫了一声。

王春梅皱着眉头,狠狠在他身上拧了一下:“想什么想,你这是想死!哼,昨天晚上那么欺负嫂子,早上起来又是这样,嫂子身子还疼着呢。去,那边坐着去,这一天都别想再碰我!”

“不是吧。”

李子牧顿时一脸无奈,看来今天没法再和王春梅亲热,那这一天该做些什么。去地里干活?刚下完雨地里根本进不去人。陪着嫂子呆在家里?拉倒吧,看得见吃不着的滋味可不好受。

干脆去山里转转!

几个呼吸之间,李子牧就想好了今天的行程。

王春梅在离他远远的距离收拾着碗筷,生怕李子牧一个冲动再把她怎么着。事实上她的担心有些多余,以李子牧今时今日的身手,想要把她怎么样,根本就是手到擒来的事。

看样子饭还有段时间才会好,李子牧走过去坐在灶头前帮着添火,眼睛却是目不转睛的盯着王春梅娇俏的身体。

“看什么看,还没看够么?”王春梅把碗筷清洗好,扭转身瞪了李子牧一眼。

李子牧盯着她的丰满,很认真的说道:“嫂子,你可真美,让人百看不厌呢。”

“哼,就知道贫嘴。还坐着干什么,把桌凳搬出来吃饭啦。”

王春梅的手艺没得说,下雨的缘故,王春梅没法下地干活,所以早餐做的很用心。也或许是她觉得需要给李子牧犒劳犒劳,反正桌上摆了好几个小菜,虽然都是家常小菜,可是却香气四溢。

李子牧咽了咽口水,昨天晚上只是吃了些面,现在肚子早饿得咕咕叫,桌凳摆好饭菜上齐,李子牧便呼呼呼一连吃了三碗。

“慢点儿,小心别噎着。”

看李子牧吃得很香,王春梅在一旁笑得很开心,不断往他碗里夹菜,一副温柔小女人的样子。

吃饱喝足,李子牧打了个饱嗝儿,摸着肚皮问道:“嫂子,你想吃鸡吗?”

王春梅一愣:“你说啥?”

李子牧开口道:“我想着,今天没法下地干活,想去霸王山里打只野鸡回来给你补补身子,每天这么清汤淡水的,嫂子你都瘦啦。”

王春梅心中感动,开口道:“想去就去吧,不过要注意安全才是。”

“那我走啦。”

李子牧一抹嘴,手趁机在王春梅的丰满上捏了一下,趁着王春梅尚未来得及发火,一溜烟儿跑了出去。

李子牧去储物室里将平时上山用的东西翻捡出来,无非就是两把猎枪,一柄短刀,一柄砍刀,一个铝制军用壶,一双塑胶水鞋还有一件军用装。

穿塑胶水鞋是为了防止脚受伤,山里到处都是树杈野刺,脚一受伤那可什么也干不了,那件结实耐穿的军装也起着同样的效果,这还是李老木留给他哥俩儿的,比李子牧的年岁都大,几乎每次上山李子牧都会穿上。

这些东西李子牧前几天还曾用过,当时在山里打到了一只兔子,卖了八十来块钱。

将这些东西悉悉索索穿在身上,猛一看还真像那么回事儿。

事实上,李子牧这些年早已成了这方圆百里有名的猎手。

一切准备完毕,王春梅也洗好碗筷从厨房走出来。

“喏,带上几个饭团好在路上吃,要是没什么收获,那就快点儿回来吃午饭。”

王春梅将一个装满饭的铁盒递给他,又在他的水壶里加满了水,靠过来细细叮嘱道:“在山里千万小心点儿,别只顾着扎头猛追,逮不到猎物就算啦,自己别伤着就好。”

一股暖流直往他心里冲,李子牧点点头:“放心吧嫂子,我走啦!”

伸出手将王春梅抱在怀里,李子牧轻轻吻了她一下,然后又检查了一下装备,觉得一切都已妥当,这才起身离开。

当然,还少不了要叫上他的爱将。

“走,随我上山打老虎!”

李子牧在院子里打了个响指,黑子好似一道黑色旋风从角落里飞了出来,围着李子牧直打转儿。养精蓄锐好些天,黑子看起来是相当的兴奋。

其实李子牧心里比它还要激动,毕竟是知道了身体上的改变,他也很想知道这次进山,那种超能力是否会帮他打到更多的猎物。要知道以往的书费可全是他打猎所得,今年的还差上一些,正好趁这段时间给补上。

这样想着,李子牧的口哨吹得震天响,领着黑子向着霸王山直奔而去

霸王山是粱梦市甚至全省数一数二的大山,自古便是高山峻岭,繁茂的树木绵延数千里,里面蕴育着无数的飞禽走兽,山怪野物。这样得天独厚的环境,自然培育着无数的猎手,李子牧便是在这山里长大的猎人。

李家世代在霸王山捕猎为生,靠着家传的本事,李子牧很小就已是个捕猎好手。

据说李子牧的爷爷,当年曾为军队扛过枪,是军队里一枝独冠的神枪手,李子牧身上这一套装备,听说就是从那时得来的。

不过随着这些年经济的发展,再加上霸王山里猎物越来越少,很多猎人都放下了猎枪扛起了锄头。小河村以前是个狩猎大村,现在的猎人已经越来越少,几乎都找不到单靠捕猎为生的猎人。

就算是李子牧的哥哥,也是在农闲的时候才出去狩猎。

李子牧在哥哥死后接过了猎枪。

嫂子王春梅身单体弱,家里耕地也少,种下的粮食有时候还不够自己吃的,王春梅平时省吃俭用,加上李子牧放假后搞些副业创收,三年来,好歹算是是上到了高三,没有辍学。

今年若是凑不够学费,李子牧打算不再去上学。

李子牧的学校是粱梦市数一数二的高中,粱梦市除了粱梦一中便是粱梦二中。李子牧的成绩原本是可以读一中的,只是二中的老师说可以每年给他减免一些学杂费,李子牧这才选择了二中。

可是李子牧属于严重偏科的学生,英语成绩一直不算太好,在下面乡镇上初中还不怎么凸显,现在去了精英云集的粱梦二中,差距一下子就给拉开。

原本其他科目成绩都很拔尖儿,可是英语一下子和别人差七八十分,总成绩那自然是可想而知。

寒暑假学校是会抽出一段时间补课的,尤其会着重补英语,可是李子牧从来没参加过,一放假都会赶回来干活捕猎筹学费,有时候农忙也会请假回来,所以到了高二下学期的时候,李子牧的英语,已经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。

只是李子牧的语文一枝独秀,在粱梦市可谓从无敌手。

高二时他还参加过省里的作文比赛,得过一等奖,那个教语文的老师向来对他颇为器重,王春梅也不希望他辍学,经常鼓励他不要气馁,要不是这样,李子牧恐怕早就回家在忙着种田和打猎。

“唉,要是英语能好些,让我考个好大学就好了,到时候我就把嫂子接到大城市里住”

听着山鸟啼叫,李子牧在心里这样想着,渐渐走向大山深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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